青檬音乐台2011年广告刊例



备注:

1、  广告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的相关规定。

2、不承接医疗、药品广告。

3、  广告发布费用实行先付款后播出制度。

4、  广告须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预定和提供物料,加急广告在原价基础上加收30%。

5、  指定具体广告时段的在原时段刊例价基础上加收30%,指定首条或末条在原价基础上加收20%。

6、  以上广告报价不包含广告创意费、制作费。

7、广告制作费1500元/条。

广告热线:陶先生:(010)58803981-608  赵先生:(010)58803981-605   13718022752
说明:
1、 冠名方式:每小时节目开头“本节目由XX冠名播出”+每小时节目内插播2次10秒广告。
2、定制互动话题:配合青檬音乐台每个月的月主题,主持人选择相关话题,吸引听众参与讨论,可以根据广告需求设计相关话题,贯穿每档节目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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